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为实施真正意义下的教学质量“一把手”工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构建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监控和评估,以促进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构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并保证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3.负责对学校教学运行状况和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4.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及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5.负责各级教学事故的监督和处理,重大教学事故必须在校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6.履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的职责与权利;
7.负责制定、完善学院本科教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组织、实施由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各类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负责学校其他各类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评估的指导与监督;
9.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工作水平标兵单位”的评选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及“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活动,并对其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12.负责定期编制“教学质量监控简报”,定期发布“课堂教学监控通报”;
13.负责收集各类反映教学问题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其反馈到相关学院或有关部门,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14.针对教学质量现状,组织开展各类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教学质量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